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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9日,哈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二支队通报:哈尔滨师范大学授课人员孟某某等人利用手机、微信等方式,接收报考2015年研究生助考信息,以每科5000元的价格向考生出售政治和英语(课程)两科考试答案。
经初步侦查,警方发现孟某某曾多次组织利用无线电器材实施考中助考犯罪行为,并发现已有15名报考哈师大研究生的学生向该人提供准考证信息,准备购买考中答案及考试作弊设备。网安支队将此情况通报后,市公安局确定由呼兰分局负责此案的侦破工作。呼兰分局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成立专案组。
经查,该犯罪团伙一号人物孟某某,男,1982年9月1日出生,汉族,现为哈尔滨师范大学授课人员。侦查员在工作中发现,孟某某近期接收过1名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参加2015年研究生考试的准考证照片和汇款回执信息,孟某某与考生联系,以每科5000元的价格,向考生售卖此次研究生考试的政治和英语考试答案及无线电作弊设备,且已经有15名考生向孟某某购买了考试答案和作弊设备。
经进一步侦查,孟某某采用的考试作弊方式有两种:一是先物色一名“枪手”事先进入考场,在考试进行中,借故去洗手间,将写有试题答案的纸条扔进事先准备的纸篓里,再派其他人带出。之后,由考场外的人员利用作弊设备将答案传输给每名作弊考生的接收器里。二是作案人员利用上线人员在网上非法购买试题答案,再利用无线传输作弊设备发射到作弊考生的接收器里。
在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确凿的犯罪证据后,专案组决定在2014年12月27日考试当天收网。6时,专案组全部人员在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派出所内集结待命,市局领导现场督战。同时,分为7个抓捕小组,分别对该案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8时28分,专案指挥部下达抓捕命令,7个抓捕小组同时行动。该犯罪团伙二号人物胥某第一个被抓获,侦查员在其车内查扣发射对讲机一部、作弊用耳机100余个。随后,该犯罪团伙成员郑某某、郭某某(女)和王某等人相继落网。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当日13时,该团伙一号人物孟某某向警方投案自首。侦查员还在考场中抓获了7名作弊考生,并在其身上搜得作弊接收器。
经审查明,犯罪嫌疑人孟某某与胥某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组织考生在全国性统一考试中利用考试作弊设备进行作弊。他们事先从上线购买“考试作弊设备和考试答案”,分别联系考生以5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答案及作弊设备,在考试中将上线传来的答案通过对讲机和无线发送设备传到购买作弊设备考生的接收器中。在此次考试中,犯罪嫌疑人孟某某、胥某共购置考试作弊设备60余套、共非法获利20余万元。
目前,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